调查规划部共设置有六个部门,分别为调查规划一部、调查规划二部、调查规划三部、调查规划四部、调查规划五部、调查规划六部。主要部门职责如下:
1.负责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服务;生态公益林调查、落界、占补平衡、扩面服务;生态公益林调整与落界服务;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服务;天然林区划落界服务;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、确权服务;不动产证勘界服务;森林资源一、二、三类调查、林地变更调查、林地档案管理服务;森林火灾隐患调查服务;涉林案件调查服务;森林资源监测服务;林业数表编制等服务。
2.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服务;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服务;林业有害生物调查(普查)或监测服务;自然保护区(含森林、野生动植物)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服务;荒漠化土地调查调查监测与评价服务;古树名木调查与复壮服务;森林火灾鉴定调查等服务。
3.负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、国家公园规划修编服务;国家森林步道规划服务;森林公园总体规划、森林公园规划修编服务;森林康养基地规划服务;生态规划(生态建设、生态恢复);湿地公园规划服务;古树名木公园规划与修编服务;自然保护地功能调整、总体规划与修编服务;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服务;国家储备林基地规划;森林城市建设规划、森林小镇建设规划服务;森林经营规划、经营方案编制服务;项目选址唯一性专题报告、项目生态影响分析报告等服务。
4.负责造林绿化(抚育)工程作业设计服务;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设计服务;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、造林更新设计、采矿复绿方案和经营范围调整报告服务;负责破解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等服务。
5.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(或林地现状调查表)编制等服务。
6.负责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及验收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监理及验收、古树名木复壮服务监理及验收。
7.负责公司实施项目的检查验收等服务。
8.协助投标部编写投标技术方案。
9.及时向总工办预算小组提交项目成本预算表及成本核算表。
10.接到项目任务分配后,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等项目要求拟订项目实施方案(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周期、人员安排、质量要求、成本控制等)。
11.负责收集调查规划业务类型的有关标准规范等文件。
12.负责制定完善调查规划部业务类型工作指南。
13.负责业务合同的拟稿;与甲方沟通协调,款项的追踪,合同原件、项目验收报告(含项目评价意见)等的索取;合同原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,项目验收报告(含项目评价意见)等原件由总工办存档。
14.负责公司目前还没有开展、相关政府部门新发布、且适合公司业务拓展的其它项目服务。
15.负责公司新资质业务范围的所有项目服务。
16.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